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海原县院 > 海检动态 > 正文
全国文明单位丨海原县检察院:以“检察蓝”添彩文明画卷 谱写民生检察新篇章
2025-12-12    来源:    作者:苏小凡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5-12-12

  12月11日,“全国文明单位”授牌仪式在全区“移风易俗宣传月”主题活动暨文明实践集中示范活动中进行,海原县人民检察院被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


read_image.jpg00.jpg



  近年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文明单位创建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勠力同心、接续奋斗、精耕细作,先后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自治区文明单位”“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等荣誉。

  深化党建引领,筑牢文明根基。“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面对鲜红的党旗,全体党员高举紧握的右拳,一字一句庄严重温入党时的郑重承诺,用真挚的情感表达对党的无限忠诚和热爱。通过开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奋勇争当时代先锋”主题党日、党组书记讲党课、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过政治生日等,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始终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砥砺初心使命,锤炼党性修养,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创新实践载体,厚植文明底蕴。海原检察人始终用自己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执着的价值追求,寻求着检察文化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创新突破。建成多元素文化宣传教育新阵地,精心打造“职工书屋”,购置政治类、法律类、人文社科类等书籍300余册,供检察人员在闲暇之余加强学习。在“三八妇女节”、世界读书日及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各类主题鲜明的特色文化活动,持续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携手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维护者、实践者、倡导者。

  开展志愿服务,践行文明新风。“阿姨您好,您知道什么是国际家庭教育日吗?”党员干警志愿者在县文化广场向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知识。“我们来看望您,了解一下生产生活上有什么困难。”检察干警在传统节日节点深入帮扶村开展帮扶慰问活动。“检察官叔叔阿姨,如果我们遇到不懂的问题可以写信或者拨打热线给你们吗?”“当然可以啊。”在“检护未来,法伴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检察官与县第五小学学生们互动交流。像这样的文明风尚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仅是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载体之一。近年来,该院始终把做好志愿服务作为常态化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环节,结合开展“周五有约”、对点帮扶、法治宣传、创文创卫、公益保护、环境治理等志愿服务活动,面对面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助力乡村治理效能提升,在创文创卫、扶贫助困、普法惠民等志愿服务活动中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个性化服务产品。

  聚焦主责主业,绽放文明之花。做深民生检察,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牵头协助追回农民工工资13万元。依规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力化解涉检信访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等,努力将开门纳谏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做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法开展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扎实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工作,实职化履行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职责,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150余场次,覆盖2万余人。做实司法救助,着力彰显法律温度。加大检察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关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重点关注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加强与乡镇、民政、妇联等部门联系,发放司法救助金48万余元。

  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好示范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文明创建与检察发展共融共促,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海原大地的文明之花更加绚丽多彩。



【作者】:苏小凡
【来源】: